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保值二手车 保值二手车

玉溪改车灯哪家最好,玉溪改装二手车出售信息

tamoadmin 2024-06-02 人已围观

简介1.玉溪市玉溪市的大车可以过户到昆明市吗企业机构:云南省玉溪碧琅玕\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加工、出售玉石、初级产品 所属行业:-区位信息:玉溪市-红塔区经营产品:****:企业:云南省玉溪碧琅玕\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法人代表:和俊磊 电话:2021521 传真:2055978 邮编:653100 注册资本:400 公司注册地:云南省 员工人数:10 企业年营业额或总资产:80 公司成立时间:2004

1.玉溪市玉溪市的大车可以过户到昆明市吗

玉溪改车灯哪家最好,玉溪改装二手车出售信息

企业机构:云南省玉溪碧琅玕\商贸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加工、出售玉石、初级产品 

所属行业:-

区位信息:玉溪市-红塔区

经营产品:

****:

企业:云南省玉溪碧琅玕\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法人代表:和俊磊

电话:2021521

传真:2055978

邮编:653100

注册资本:400

公司注册地:云南省

员工人数:10

企业年营业额或总资产:80

公司成立时间:2004

网站:

企业邮箱email:he-zheco55@yahoo.com.cn

地址:泷水塘1组

企业简介:云南省玉溪碧琅玕\商贸有限公司创立于2004年,企业坐落在发达的玉溪市红塔区地区,是玉溪市红塔区地区纳税大户,企业主要生产各类产品。是加工、出售玉石、初级产品 行业内知名企业。

2009年公司营业额总资产达到80万元,企业规模达到10人。和俊磊带领我们企业向下一个目标继续前进。

近年来,云南省玉溪碧琅玕\商贸有限公司一直秉承以客户需求为核心,优质、用心的服务赢得了众多企业的信赖和好评,在玉溪市红塔区地区逐渐树立起企业良好形象。。我们相信,通过我们的不断努力和追求,一定能够实现广大客户的互利共赢!

玉溪市玉溪市的大车可以过户到昆明市吗

在异地购买的二手车,能在玉溪落户。但要先在车辆所属地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办理转出手续,然后带上转出的相关资料(比如:临时牌号,车主身份证,保险等)、开上你的车车到玉溪车管所办理转入手续。

只要不是国三排放标准的二手车,就可以申请办理在昆明市落户上牌手续。

办理车辆过户手续,需车辆之前违章处理完毕,车检合格。车辆需要到场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由买卖双方持有各自身份证和车辆手续(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双方一起到车辆登记的车管所咨询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六十四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四)身份证明是指:

3.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文章标签: # 机动车 # 登记 # 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