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二手车租赁 二手车租赁

买二手车登记证可以换新的吗?,二手车登记证书变更手续

tamoadmin 2024-07-12 人已围观

简介1.二手车过户如何办理 需要办理什么手续2.车辆转让过户需要什么手续3.二手车过户流程及需要什么材料4.求北京二手车过户细节(关于机动车等级证书)5.车辆提档过户都需要什么手续?这是不可以的,因为第一业是写第一个车主的名字,如果你是刚买的就会写在第二页的,或者你去补一个登记证或者这样可以帮你的名字放到第一页去。二手车过户首先要在二手车交易市场领取交易合同,当然此前要准备买卖双方及过户车辆相关的有效

1.二手车过户如何办理 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2.车辆转让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3.二手车过户流程及需要什么材料

4.求北京二手车过户细节(关于机动车等级证书)

5.车辆提档过户都需要什么手续?

买二手车登记证可以换新的吗?,二手车登记证书变更手续

这是不可以的,因为第一业是写第一个车主的名字,如果你是刚买的就会写在第二页的,或者你去补一个登记证或者这样可以帮你的名字放到第一页去。

二手车过户首先要在二手车交易市场领取交易合同,当然此前要准备买卖双方及过户车辆相关的有效证件,然后缴纳过户费,开具交易,此费用由买卖双方协议承担,再者持二手车交易合同和交易,双方就可以前往当地车管所进行车辆登记证和行驶证的信息变更。

过户车辆需要用到行驶证。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就相当于我们的“”和“房产证”,过户车辆要用行驶证就是为了更改其上面记录的车主姓名车牌号等信息,实质就是更改了车辆的产权所有人。最后,车辆过户之后还要进行窗体顶端养路费和购置附加税、保险的车主变更,这也是进一步规范买卖双方的权益,确保在发生道路安全事故时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办理流程

1、来到过户大厅后,出示相关材料领取一张《XX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自填写资料。填好后,拿上以上所有的资料就可以去办理“转移受理”。

2、直接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工作人员会对车辆进行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需缴纳35元的拓号费。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这些办完后,可以将车停到停车场,进入过户大厅办理手续。

3、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二手车过户由排量、年限决定,费用从180元到980元不等。其中1.0L以下排量收费200元左右,1.0L-1.9L排量收费400元左右,2.0L-2.9L排量收费600元左右,3.0L及以上收费800元左右。年限越长的车过户费越便宜。另外,过户费各个交易市场略有不同。

4、转移受理:需要的材料有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

5、车主把相关的档案带回要上户的车管所本地,如数上缴,并办理车辆的上牌手续即可。

二手车过户如何办理 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夫妻之间车辆更名需要以下手续: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双方的明、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夫妻双方都到场,带着上述证件,开车到所辖车管所办理即可。

第二种是过户换牌,夫妻之间车辆过户换牌,和正常二手车交易是一样的。夫妻应提交如下材料:、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本、购车原始等等。夫妻双方签订二手车辆买卖合同,带齐以上所有手续,到二手车过户大厅办理即可。

一、车辆夫妻变更需要手续如下: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行驶证;

3、双方的明;

4、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5、夫妻双方到场,带着各自以上证件,开车到将成为车主的明的所辖车管分所办理。

二、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明原件;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未申领过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一并办理申领业务);

4、机动车为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

5、《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受理窗口打印)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6、共同所有人需共同提出申请并在《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上签字;

7、提供一张机动车标准照片(现场提供免费拍照);

8、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收回原号牌,换发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

9、变更额度种类的需先通过交通委额度审核。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应当与准予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凭证上签注的期限保持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共同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共同提出申请,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迁出地和迁入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车辆转让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二手车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双方当事人和车辆一起到车辆登记车牌城市所属车管所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车管所核对车辆实际情况和登记备案信息一致之后,会注销车牌和行驶证,给受让方核发车辆档案手续和临时车牌。

受让方再到落户城市车管所申请办理车辆落户上牌手续。

过户车辆需车辆违章和事故处理完毕,车辆手续证件齐全,需要双方当事人出示。当事人如果是异地户籍还需要在本地居住证。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六十四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四)明是指:

3.居民的明,是《居民》或者《临时居民》。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明是《居民》或者《临时居民》,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二手车过户流程及需要什么材料

车辆过户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有:

1、携带本人驾驶证、等重要证件,向办理动产过户中心出示相关材料并领取一张申请表,填写相应信息并提交后,可以办理转移受理登记。

2、将汽车开到现场经过专业人员检查、拓号、拆牌、照相等等,办理人员提交相应拓号费用,领取车辆并贴于检查记录表;

3、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车主将原驾驶证、原登记表等材料交于车管处,相关人员检查记录表和相应材料,确认无误后,车主相关档案带回要上户的车管所本地,如数上缴,并办理车辆的上牌手续了;

4、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新的车主签名确认,管理人员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检验合格后,本县市过户或变更的,直接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交费。

待受理后,即可完成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

第十三条: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四条: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第二十二条: 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5、养路费缴付凭证;

6、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7、车辆保险单。

求北京二手车过户细节(关于机动车等级证书)

一、二手车交易过户所需材料

二手车交易过户需要准备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一副(退牌车辆提供退牌更新证明)、进口车查询单(进口车须提供)、车辆购置附加税证、买卖双方原件,如果是外地户口,还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要满一年。

二、二手车过户流程

(1)机动车所有人填写《机动车过户、转出、转入登记申请表》并按规定签章。

(2)交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未领取过《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原机动车所有人须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按规定签章)。

(3)提交双方机动车所有人的明原件及代理人的明(汽车过户的,应先经所在地县〈市、区〉车管所〈组〉审核签章)。

(4)将要过户的车辆送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认定;

(5)交验机动车辆后到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并按规定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6)交回《机动车行驶证》(须换发号牌的,同时交回原机动车号牌)。

(7)微机公开选号、领取机动车号牌(在同一辖区内,双方车主均为单位或均为个人,且使用性质不变的,原号牌不变)。

(8)安装号牌、拍摄车辆照片、领取机动车档案。

三、二手车需费用

<span style="

车辆提档过户都需要什么手续?

机动车转移登记

一、申请转移登记的情形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查验车辆,办理转移登记。

二、提交的资料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四)机动车登记证书;

(五)机动车行驶证;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来历证明;

(七)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八)属于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九)属于使(领)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给非使(领)馆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十)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十一)属于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本市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三、机动车转入

机动车转入本市的,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并按照注册登记规定的地点查验车辆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登记/转入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四)机动车来历证明;

(五)机动车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七)机动车登记证书;

(八)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九)机动车档案。

四、不予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的情形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四)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

(五)超过检验有效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七)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明不符的;

(八)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九)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十)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五、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的地点

(一)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京A号牌摩托车,机动车转移后使用性质改变为警用、消防、救护、工程救险的,以及机动车转出和进口机动车转入本市的到车辆管理所办理。

(二)其他机动车任选分所办理。

(三)在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花乡)办理交易的旧机动车,可以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管所办公窗口办理。

六、办理时限

在本市范围内办理转移登记的,一个工作日内办结。机动车转出或转入本市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收费

汽车反光号牌收取100元/副,摩托车反光号牌收取70元/副,挂车反光号牌收取50元/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收取40元/副,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5元/本。

八、其他规定

(一)办理转移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且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可以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机动车所有人明作为其机动车所有人明。

(二)转入的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标准。电车、轮式自行机械、挂车除外。

对申请办理京A号牌摩托车在本市范围内转移或者转入的,应当提交已注销或者转出车辆的证明。

对市财政局控办范围内的单位申请载客汽车在本市范围内转移或者转入的,应当提交控明。

(三)本市转出的机动车因不符合转入地依法制定的地方性污染物排放标准而退回本市的,应当凭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的证明予以接收,恢复档案和计算机信息。

(四)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凭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办理转移登记,并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五)机动车在办理转移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九、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明是指:

1.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明,是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明。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内设机构,本身不具备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条件的,可以使用上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明。上述单位已注销、撤销或者破产,其机动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解除抵押登记、注销登记、解除质押备案、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已注销的企业的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已撤销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明,是其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已破产的企业的明,是依法成立的财产清算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

2.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的明,是该使馆、领馆或者该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出具的证明;

3.居民的明,是《居民》或者《临时居民》。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明是《居民》或者《临时居民》,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4.军人(含武警)的明,是《居民》或者《临时居民》。在未办理《居民》前,是指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

5.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6.台湾地区居民的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六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7.华侨的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8.外国人的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9.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件。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是指:

1.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或者二手车交易。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车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及其翻译文本,但海关监管的机动车不需提供来历证明;

2.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仲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4.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5.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中包含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6.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7.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已注册登记并调拨到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被上级单位调回或者调拨到其他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上级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

8.经公安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且已向原机动车所有人理赔完毕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权益转让证明书》。

(三)住所是指:

1.单位的住所为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地址;

2.个人的住所为其明记载的地址。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的住所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记载的地址。

补(换)领、初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但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转移、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或者更正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办理地点

(一)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其他机动车任选分所或者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管理所办公窗口办理;

(二)办理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其他机动车可以到车辆管理所或者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管理所办公窗口办理;其中,载货汽车、京B号牌摩托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还可以任选分所办理;

(三)办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其他机动车任选分所或者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管理所办公窗口办理。

三、办理时限

(一)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初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收费

机动车登记证书收取10元/证。

五、提交的资料

(一)办理补领、初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在对车辆进行查验完毕后,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但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4、属于初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需提交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5、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6、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需提交、行政执法部门、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证明原件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二)办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登记证书。

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明是指:

1、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明,是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明。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内设机构,本身不具备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条件的,可以使用上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明。上述单位已注销、撤销或者破产,其机动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解除抵押登记、注销登记、解除质押备案、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已注销的企业的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已撤销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明,是其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已破产的企业的明,是依法成立的财产清算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

2、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的明,是该使馆、领馆或者该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出具的证明;

3、居民的明,是《居民》或者《临时居民》。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明是《居民》或者《临时居民》,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4、军人(含武警)的明,是《居民》或者《临时居民》。在未办理《居民》前,是指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

5、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6、台湾地区居民的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六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7、华侨的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8、外国人的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9、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件。

(二)住所的地址是指:

1、单位的住所为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地址;

2、个人的住所为其明记载的地址。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的住所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记载的地址。

个人给个人

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购置税证,养路费凭证、保险单、车船使用税证、。

方法/步骤

1、旧机动车交易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持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方能办理车辆变更或转籍。请注意证件是否齐全,是否与车主一致。如有不符,应当由原车主提前变更。

2、合同签订后开具旧机动车交易,相关费用的承担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

3、持旧机动车交易和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前往车管所办理车辆行驶证、登记证的变更或转籍。特别要注意交易车辆有无违章或未处理的事故。

4、持已经变更的登记证、车辆行驶证,前往购置附加税大厅办理购置税的变更或转籍。

注意事项

1、申请车主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 

2、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重量、乘员人数的。 

3、违章、肇事示处理结案的或公安要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4、达到报废年限的(对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但车辆技术状况较好,使用性质为自用的汽车,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在达到报废使用年限后两年内,准予申办过户登记,但不准转籍)。 

5、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6、新车入户不足三个月的(进口汽车初次登记后不满两年的,但法院判决的除外)。 

7、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未满的。 

8、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9、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文章标签: # 机动车 # 登记 # 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