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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moadmin 2024-08-02 人已围观
简介1.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202.二手车保险退保违约3.二手车转让没登记怎么办4.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令可以够二手车吗?5.卖车没过户可以追回吗6.口碑最好的二手车平台是什么?,7.有司法冻结可以分期买二手车吗8.撞死人的车过户后能查出来吗法律主观:二手车可以过户。如果车辆与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或是被海关监管的车辆,亦或是正在抵押质押备案期间的车辆都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向车管所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
1.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20
2.二手车保险退保违约
3.二手车转让没登记怎么办
4.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令可以够二手车吗?
5.卖车没过户可以追回吗
6.口碑最好的二手车平台是什么?,
7.有司法冻结可以分期买二手车吗
8.撞死人的车过户后能查出来吗
法律主观:
二手车可以过户。如果车辆与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或是被海关监管的车辆,亦或是正在抵押质押备案期间的车辆都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向车管所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还应当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法律客观:《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委托二手车经纪机构购买二手车时,双方应当按以下要求进行:(一)委托人向二手车经纪机构提供合法明;(二)二手车经纪机构依据委托人要求选择车辆,并及时向其通报市场信息;(三)二手车经纪机构接受委托购买时,双方签订合同;(四)二手车经纪机构根据委托人要求代为办理车辆鉴定评估,鉴定评估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20
只要车况良好,可以跑。
滴滴出行是涵盖出租车 、专车、滴滴快车? 、顺风车? 、代驾及 大巴、货运等多项业务在内的一站式出行平台,2015年09月09日由“滴滴打车”更名而来。
2020年2月27日,为了满足用户复工出行用车需求,小桔车服旗下的小桔租车已陆续在全国几大城市推出了“全国万台车 免费用7天”的租车服务。用户可通过小桔租车App或滴滴App进行免费预订? 。8月4日,《苏州高新区·2020胡润全球独角兽榜》发布,滴滴出行排名第3位。
2021年6月11日,滴滴出行正式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递交了IPO招股书,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三个月,实现营收为422亿元。6月30日,滴滴正式在纽交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 "DIDI"。
2021年7月2日,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公告称,对“滴滴出行”实施网络安全审查,审查期间“滴滴出行”停止新用户注册。7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通报称:根据举报,经检测核实,“滴滴出行”App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通知应用商店下架“滴滴出行”App。
二手车保险退保违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保障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二手车经营活动或者与二手车相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下同)、挂车和摩托车。
第三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是指依法设立、为买卖双方提供二手车集中交易和相关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 二手车经营主体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的企业。
第五条 二手车经营行为是指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等。
(一)二手车经销是指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销售二手车的经营活动;
(二)二手车拍卖是指二手车拍卖企业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二手车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经营活动;
(三)二手车经纪是指二手车经纪机构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车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营活动;
(四)二手车鉴定评估是指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二手车技术状况及其价值进行鉴定评估的经营活动。
第六条 二手车直接交易是指二手车所有人不通过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和经纪机构将车辆直接出售给买方的交易行为。二手车直接交易应当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
第七条 院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设立条件和程序
第八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第九条 设立二手车拍卖企业(含外商投资二手车拍卖企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按《拍卖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条 外资并购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及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增加二手车经营范围的,应当按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三章 行为规范
第十一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依法经营和纳税,遵守商业道德,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二手车卖方应当拥有车辆的所有权或者处置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确认卖方的明,车辆的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保险单、交纳税费凭证等。
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出售、委托拍卖车辆时,应持有本单位或者上级单位出具的资产处理证明。
第十三条 出售、拍卖无所有权或者处置权车辆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第十五条 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在经营场所予以明示。
第十六条 进行二手车交易应当签订合同。合同示范文本由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 二手车所有人委托他人办理车辆出售的,应当与受托人签订委托书。
第十八条 委托二手车经纪机构购买二手车时,双方应当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委托人向二手车经纪机构提供合法明;
(二)二手车经纪机构依据委托人要求选择车辆,并及时向其通报市场信息;
(三)二手车经纪机构接受委托购买时,双方签订合同;
(四)二手车经纪机构根据委托人要求代为办理车辆鉴定评估,鉴定评估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九条 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五)养路费缴付凭证;
(六)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七)车辆保险单。
第二十条 下列车辆禁止经销、买卖、拍卖和经纪:
(一)已报废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
(二)在抵押期间或者未经海关批准交易的海关监管车辆;
(三)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期间的车辆;
(四)通过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得的车辆;
(五)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架号码与登记号码不相符,或者有凿改迹象的车辆;
(六)走私、非法拼(组)装的车辆;
(七)不具有第十九条所列证明、凭证的车辆;
(八)在本行政辖区以外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车辆;
(九)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车辆。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发现车辆具有(四)、(五)、(六)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执法机关。
对交易违法车辆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拍卖企业拍卖二手车时,应当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
进行二手车直接交易和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进行二手车交易的,应当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
第二十二条 二手车交易完成后,现车辆所有人应当凭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当为二手车经营主体提供固定场所和设施,并为客户提供办理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的条件。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应当根据客户要求,代办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
第二十四条 二手车鉴定评估应当本着买卖双方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进行;属国有资产的二手车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定评估。
第二十五条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公正和公开原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开展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出具车辆鉴定评估报告;并对鉴定评估报告中车辆技术状况,包括是否属事故车辆等评估内容负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和人员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涉案、事故车辆鉴定等评估业务。
第二十七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完整的二手车交易购销、买卖、拍卖、经纪以及鉴定评估档案。
第二十八条 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开设店铺,应当符合所在地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有关规定。
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 二手车流通监督管理遵循破除垄断,鼓励竞争,促进发展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十条 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制度。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有关备案情况定期报送院商务主管部门。
第三十一条 建立和完善二手车流通信息报送、公布制度。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定期将二手车交易量、交易额等信息通过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上述信息汇总后报送院商务主管部门。院商务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国二手车流通信息。
第三十二条 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三条 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商务主管部门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定期公布违规企业名单。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建字[2004]第70号)、《关于加强旧机动车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经贸贸易[2001]1281号)、《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内贸机字[1998]第33号)及据此发布的各类文件同时废止。
二手车转让没登记怎么办
1。这事情,原车主、保险公司都有责任。双方同时都可以告。
2。你购买车的费用里已经包含了保费,而且已经向保险公司通报,所以应该将交强险和商业险都过户给你。建议你先和原车主进行联系,然后跟保险公司讨个公道。如果双方不配合你过户,再凭借你的购车协议告到法庭上。肯定能胜诉。
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令可以够二手车吗?
法律分析:转让人转移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所有权,受让人已经支付对价并取得占有,虽未经登记,但是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进行二手车交易应当签订合同。合同示范文本由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 二手车所有人委托他人办理车辆出售的,应当与受托人签订委托书。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二手车经纪机构购买二手车时,双方应当按以下要求进行:(一)委托人向二手车经纪机构提供合法明;(二)二手车经纪机构依据委托人要求选择车辆,并及时向其通报市场信息;(三)二手车经纪机构接受委托购买时,双方签订合同;(四)二手车经纪机构根据委托人要求代为办理车辆鉴定评估, 鉴定评估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卖车没过户可以追回吗
被法院纳入失信名单被执行人,法院会对被执行人同时取查封、冻结等执行措施,车子是不能过户的。如果没有查封、冻结等,则车子可以过户。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规定: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号码。
(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购、招标投标、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因此,对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一般都会进行冻结,所以车辆也会被查封,这样就不能进行过户。如果车辆在没有被查封的状态下,那就可以进行过户,但是这种情况对于失信被执行人来说一般很少。
被法院纳和失信名单被执行人,法院会对被执行人同时取查封、冻结等执行措施,车子是不能过户的,否则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的。如果没有查封、冻结等,则车子可以过户。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不能买非经营必须的二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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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卖车没过户可以追回吗
1、卖车没过户不可以追回。应该及时办理过户。车子卖了之后,对方反悔的,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想追回来的话就需要一定赔偿。据规定,二手车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2、法律依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二手车所有人委托他人办理车辆出售的,应当与受托人签订委托书。
第十八条
委托二手车经纪机构购买二手车时,双方应当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委托人向二手车经纪机构提供合法明;
(二)二手车经纪机构依据委托人要求选择车辆,并及时向其通报市场信息;
(三)二手车经纪机构接受委托购买时,双方签订合同;
(四)二手车经纪机构根据委托人要求代为办理车辆鉴定评估,鉴定评估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二、车辆过户需要什么资料
1、卖方:车主、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本、购车原始;
2、买方:,外地人上当地牌照另需有效期内暂住证;
3、车辆原始购置原件或持上次过户;
4、车辆行驶证原件;
5、车辆登记证书;
6、外迁需要购置税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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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整改:
2021年7月2日,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公告称,对“滴滴出行”实施网络安全审查,审查期间“滴滴出行”停止新用户注册。?
2021年7月4日,滴滴出行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应用商店下架滴滴出行App。据国家网信办通报,滴滴出行 App 由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现已被下架。官方公告显示,根据举报,经检测核实,“滴滴出行”App 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
撞死人的车过户后能查出来吗
被失信执行人是不能分期付款买车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执行部门可以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向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
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失信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2013年11月14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
法律分析:可以查到。1、二手车是不是有撞倒过人,可以在当地的车辆安全管理单位查看,还可以直接到该汽车投保的保险公司查看,保险公司之间都是信息联网的,事故理赔纪录都是可以查到的;2、或者在一些查询车辆出险纪录的系统里,只需要输入汽车的车架号码就可以查看到汽车的出险纪录。
法律依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第十八条 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在经营场所予以明示。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二手车经纪机构购买二手车时,双方应当按以下要求进行:(一)委托人向二手车经纪机构提供合法明;(二)二手车经纪机构依据委托人要求选择车辆,并及时向其通报市场信息;(三)二手车经纪机构接受委托购买时,双方签订合同;(四)二手车经纪机构根据委托人要求代为办理车辆鉴定评估, 鉴定评估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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