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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二手车交易后车辆管理

tamoadmin 2024-06-15 人已围观

简介1.二手车如何过户上牌2.二手车交易过户后,原车主需要给新车主移交什么材料,求详细的,交接不清,怕麻烦不断!!!3.二手车提档操作流程4.二手车交易规范内容是什么5.二手车交易市场违法到底归谁管6.二手车过完户怎么上牌照7.二手车转籍电子档案转移流程可以。个人二手车过户注意事项1、产权证要合法。产权证上的钢印号、发动机号、登记日期,这都是需要特别关注的要点。除了要核实之外,还要注意是否有涂改痕迹,

1.二手车如何过户上牌

2.二手车交易过户后,原车主需要给新车主移交什么材料,求详细的,交接不清,怕麻烦不断!!!

3.二手车提档操作流程

4.二手车交易规范内容是什么

5.二手车交易市场违法到底归谁管

6.二手车过完户怎么上牌照

7.二手车转籍电子档案转移流程

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二手车交易后车辆管理

可以。

个人二手车过户注意事项

1、产权证要合法。产权证上的钢印号、发动机号、登记日期,这都是需要特别关注的要点。除了要核实之外,还要注意是否有涂改痕迹,出现涂改痕迹基本可以和交易陷阱划等号了。

2、查询是否有违章记录。个人二手车过户之前要先查阅车辆是否存在违章记录,是不是在车辆交强险有效期时间内,车辆在交强险有效期内,无违章记录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一般有违章的车辆是不予过户的,必须处理了违章才可以过户。

3、看有没有车辆购置税缴费单据。个人二手车过户一定要检查一下原车的税单,有些车原来没有交过购置税,在过户后这些未交税、免交税的车辆会被要求补齐购置税,这可是一笔为数不菲的支出,所以谁来补交的问题一定要确定。

4、办理流程要规范。双方都对二手车买卖及手续办理的流程不是很了解,容易耽误时间及造成后患,所以在谈好价格后要找正规的手续办理委托公司,少走冤枉路。

6、书面合同不能忘。对于经纪公司购买二手车都会签署正规的买卖合同,而对于个人交易双方在达成共识后,最好也有个书面合同,大家彼此签字留作凭证。

7、中间费用事先谈。在交易中间会有过户费及或退费的可能,双方要事先谈好谁来付过户费及验车上牌费,要退保险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最好双方一同前往,以免后患。

8、看好手续免后患。对于买家而言,要把二手车的相关手续及保险证明看仔细,避免黑户车和问题车,以免上当受骗。

9、异地买车需谨慎。通过个人交易很多都是网上卖车信息,大家在购买时候要特别注意异地买车,一方面车款要付定金车过户付款,还有就是根据地域不同验车上牌可能会有不便,提示您最好本地买车。

个人二手车过户所需手续

1、卖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买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买方原件一张,复印件三张)

3、车辆原始购置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复印件各一张)

5、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6、旧机动车买卖合同:一式三份

二手车过户流程

1、过户大厅照相(手续准备:买卖双方身份证、行驶本、登记证复印件);

2、填写过户合同(外迁车辆填写买方转入地址);

3、领取顺序号,等待受理;

4、窗口递交手续,出过户票;

5、工商及市场盖章;

6、缴纳费用,领取过户票;

7、户籍所在地车管所拆牌、拓号、变更牌照、选取新号牌、出新行驶本、登记本;

以下二手车不予以办理过户:

1、申请车主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

2、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重量、乘员人数的。

3、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要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4、达到报废年限的(对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但车辆技术状况较好,使用性质为自用的汽车,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在达到报废使用年限后两年内,准予申办过户登记,但不准转籍)。

5、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6、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未满的。

7、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8、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二手车如何过户上牌

车已经卖了还在自己名下可以到交警部门车管所办理停驶手续。

办理停驶手续后,交警部门就会对该车进行查扣,到时候买家就会找到卖家要求过户,或者收回已经出售的车辆。如果不过户,一旦出了事,卖家是第一赔偿人,然后才能和新车主追诉。

车辆过户所需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

5、行驶证原件。

二手车交易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

1、要找正规公司不要找路边私人:二手车交易之所以让很多用户感觉混乱,主要是由于在交易过程中的法律法规和实际交易行为的偏差造成的。在法律方面,允许个人之间直接交易各类二手车,属于私人财产自由交易,不用必须经过中介公司,因此造成很多路边招手拦车、占路市场的形成。但是,在清理整顿过程中没有法律依据不允许个人之间的交易,而且往往正规市场不具备执法权,因此一些生意好,规模大的二手车市场周边总是有一些私人交易行为;

2、要保留交易手续不要马虎着急:不论是买车还是卖车在同公司交易过程中,都应该保留相应的手续原件和复印件。比如交易时候委托公司办理过户应该由公司出具身份证临时使用文件,车辆预付款和定金文件,车辆交易合同,车辆售后服务合同,二手车交易过户发票的原件或复印件等等。此外,很多用户忽略的车辆保险、养路费、购置附加费证明也应该一起保留。在交易中我们发现很多用户交易车辆的时候马虎着急。比如出售车辆的时候签订的合同协议对于车辆的过户时间没有限制,在未过户之前的车辆责任没有划分,这些都造成了整个交易中存在的“危险性”。在购买二手车的时候很多用户购买车辆都很积极,忽略了仔细观看合同,尤其是车辆的生产和登记日期,来源,使用性质等等,还有税费情况,最终造成后续的麻烦和价格损失。

综上所述,如果车子已经卖了很久了,但是没有去办理过户手续,要及时去联系买家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对方知道了情况之后还不继续办理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要求起诉。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把车辆的所有权进行变更,这样在买新车的时候也不会受到影响。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七条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按照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属于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还应当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属于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实现与有关部门联网核查道路运输许可信息、车辆使用性质信息的,还应当核对相关电子信息。属于需要重新核发机动车号牌的,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将机动车查验电子资料转递至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复核并核发行驶证。

二手车交易过户后,原车主需要给新车主移交什么材料,求详细的,交接不清,怕麻烦不断!!!

二手车上牌的方法:1、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后将车开到车辆管理所进行外检;2、经过机选号码来确定新号牌;3、在车管所规定期限内,拿旧号牌到车管所领取新号牌。

准备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二手车提档操作流程

二手车过户时需要的车辆证件包含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办理过户时需要对这两个证件进行变更,将证件上原车信息和原车主信息改为新车和新车主信息。

因此车辆过户以后新车主会得到一本新的行驶证,登记证书会在原来的证件上对车辆及车主信息进行变更并交由新车主。

另外车辆过户时会先开具一张二手车交易发票,发票的其中一联也需要交由新车主。二手车过户完以后去保险公司变更保险需要用到此发票。

扩展资料

1、购车后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变更车主信息。

保险变更不仅需要提供原车主保险单据,还要与原车主一同去投保保险公司营业厅将保单过户,变更为新车主姓名。否则,一旦出险,二手车新车主则无法拿到赔偿金。

2、新老车主完成交易后,原车主退保,新车主重新为车辆投保。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只有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办理停驶、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这3种情况下才可退保。所以说,二手车交易不能退保交强险,新车主可及时办理车辆交强险变更手续。

百度百科-二手车过户

二手车交易规范内容是什么

二手车提档过户的流程如下:

首先开具二手车交易的发票,填写合同并缴纳验车费。至车管所验车、拓号并照相。验证车辆的手与车主证件。接着更改车主信息,后缴纳外转提档费用。最后打印好登记证书和临时号牌,等三到七天后,就可到外转所在地的车管所进行落户挂牌手续的办理。

一、异地二手车强制险过户有什么要求?

1、先确认本地的车管所接不接受你准备 购买的车型。比如有些城市不接受年限过长的车:不接收化油器车等等。2、到购买地购入二手车,通常要求对方包提档。提档时就必须提供将来要上户的新车主的身份证 明,即提档时就定了这车要上户给谁。提档内容:车管所的原始档案、购置税档案、养路费转籍证明和最后一次交费凭据、车船税缴费凭据。当地交易的如果交了交易税,一定要把交易发票带回来。对方交付所有档案并 核对清楚之前,记得一定要留些余款,待交割清楚后再付清。原来的保险如果还有效,要求对方过好户。有些公司的保险是可以办理转籍的,转回来交来要方便得多。如果原来保险已过期,记得买个临时保险,管路 上的时间就够了。

3、回来先把档案投到本地车管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即可开始上户过程。上户的必须资料是:车辆原始栏案及机动车登记证书、购置税附页(通常在购置税的 档案袋里,先去本地购置税管理处拆档拿出来再重新封档)、保险单(至少有三责险)、车 主身份证明。先填表进行盗抢查询,后面验车上牌就简单了。

4、上好牌后凭新的行驶证、交易发票、相关转籍资料到购置税管理处办理购置税转籍过户,到养路费征稽处办理养路费转籍过户。

5、需要提请原件的证明文件和资料要先复印: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四张(上牌、购置税、养路费、保险)。

(2)保险单原件,复印件二张(上牌、保险)。

(3)交易发票原件,复印三张(购置税、养路费、保险)。

(4)新行驶证原件,复印三张(购置税、养路费、保险)。

6、费用:提档费用有的地方高, 有的地方低。比如安徽,居然要按发票上的购置价交税,一般是按交易价格计税,几百到千把块钱。本地上牌的费用。

二、公司车异地年检需要什么公司车辆异地年检手续:

1、开局委托检验通知书。需要在原注册车管所开具委托检验通知书,同意委托现居地车管所进行该车辆的年检。2、申请车辆异地检验。在车管所办理异地委托车辆年审手续,车辆原注册车管所会给申请人开具纸质委托书,并给委托方车管所发网上委托车辆年

检通知信息。车主到车管所查询到相关的车辆委

托年检信息,就可以办理正常的异地车检了。

3、上线检测。委托车辆年检手续办妥后,将车辆开到车管所旁边的车检大厅进行上线检测。

4、打印年检合格证。车检合格,持车辆检测报告单,打印检测合 格标识。

5、网上信息传回原注册车管所。车辆年检完毕后,车辆年检信息通过网络将传回原注册地车管所。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六条 申请转让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让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办理新的抵押登记。

在机动车质押备案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质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办理新的质押备案。

二手车交易市场违法到底归谁管

为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指导交易各方进行二手车交易及相关活动,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下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二手车交易规范内容是什么

《二手车交易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的服务、经营行为,以及二手车直接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明确交易规程,增加交易透明度,维护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二手车交易及相关的活动适用于本规范。

第三条二手车交易应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公开的原则,严禁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在各自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五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按下列项目确认卖方的身份及车辆的合法性:

一卖方身份证明或者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合法有效;

二车辆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真实、合法、有效;

三交易车辆不属于《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交易的车辆。

第六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核实卖方的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车辆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与卖方身份证明名称一致;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售的车辆,应附有资产处理证明;

二委托出售的车辆,卖方应提供车主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三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的车辆,应具有车辆收购合同等能够证明经销企业拥有该车所有权或处置权的相关材料,以及原车主身份证明复印件。原车主名称应与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名称一致。

第七条二手车交易应当签订合同,明确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交易合同包括:收购合同、销售合同、买卖合同、委托购买合同、委托出售合同、委托拍卖合同等。

第八条交易完成后,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下列法定证明、凭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车辆转移登记手续:

一买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拍卖公司按规定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五属于解除海关监管的车辆,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应在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所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在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完成车辆转移登记后,买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持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到有关部门办理车辆购置税、养路费变更手续。

第九条二手车应在车辆注册登记所在地交易。二手车转移登记手续应按照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在原车辆注册登记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需要进行异地转移登记的,由车辆原属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出手续,在接收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入手续。

第十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根据客户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在收取服务费、佣金时应开具发票。

第十一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经销企业、拍卖公司应建立交易档案,交易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规范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复印件;

二购车原始发票或者最近一次交易发票复印件;

三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或者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四委托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或者机构代码证书以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五交易合同原件;

六二手车经销企业的《车辆信息表》(见附件一),二手车拍卖公司的《拍卖车辆信息》(见附件二)和《二手车拍卖成交确认书》(见附件三);

七其它需要存档的有关资料。

交易档案保留期限不少于3年。

第十二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营主体发现非法车辆、伪造证照和车牌等违法行为,以及擅自更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和调整里程表等情况,应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并有责任配合调查。

第二章收购和销售

第十三条二手车经销企业在收购车辆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一按本规范第五条和第六条所列项目核实卖方身份以及交易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并查验车辆的合法性;

二与卖方商定收购价格,如对车辆技术状况及价格存有异议,经双方商定可委托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车辆技术状况及价值进行鉴定评估。达成车辆收购意向的,签订收购合同,收购合同中应明确收购方享有车辆的处置权;

三按收购合同向卖方支付车款。

第十四条二手车经销企业将二手车销售给买方之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测和整备。

二手车经销企业应对进入销售展示区的车辆按《车辆信息表》的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在显要位置予以明示,并可根据需要增加《车辆信息表》的有关内容。

第十五条达成车辆销售意向的,二手车经销企业应与买方签订销售合同,并将《车辆信息表》作为合同附件。按合同约定收取车款时,应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并如实填写成交价格。

买方持本规范第八条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二手车经销企业向最终用户销售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行驶里程在6万公里以内的车辆(以先到者为准,营运车除外),应向用户提供不少于3个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量保证。质量保证范围为发动机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等。

第十七条二手车经销企业向最终用户提供售后服务时,应向其提供售后服务清单。

第十八条二手车经销企业在提供售后服务的过程中,不得擅自增加未经客户同意的服务项目。

第十九条二手车经销企业应建立售后服务技术档案。售后服务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车辆基本资料。主要包括车辆品牌型号、车牌号码、发动机号、车架号、出厂日期、使用性质、最近一次转移登记日期、销售时间、地点等;

二客户基本资料。主要包括客户名称(姓名)、地址、职业、****等;

三维修保养记录。主要包括维修保养的时间、里程、项目等。

售后服务技术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第三章经纪

第二十条购买或出售二手车可以委托二手车经纪机构办理。委托二手车经纪机构购买二手车时,应按《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进行。

第二十一条二手车经纪机构应严格按照委托购买合同向买方交付车辆、随车文件及本规范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

第二十二条经纪机构接受委托出售二手车,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及时向委托人通报市场信息;

二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出售合同;

三按合同约定展示委托车辆,并妥善保管,不得挪作它用;

四不得擅自降价或加价出售委托车辆。

第二十三条签订委托出售合同后,委托出售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二手车经纪机构交付车辆、随车文件及本规范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

车款、佣金给付按委托出售合同约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买卖的二手车,应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开具国家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

第二十五条进驻二手车交易市场的二手车经纪机构应与交易市场管理者签订相应的管理协议,服从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的统一管理。

第二十六条二手车经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二手车经纪活动。

二手车经纪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二手车的收购、销售活动。

第二十七条二手车经纪机构不得采取非法手段促成交易,以及向委托人索取合同约定佣金以外的费用。

第四章拍卖

第二十八条从事二手车拍卖及相关中介服务活动,应按照《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九条委托拍卖时,委托人应提供身份证明、车辆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及其它相关材料。拍卖人接受委托的,应与委托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第三十条委托人应提供车辆真实的技术状况,拍卖人应如实填写《拍卖车辆信息》。

如对车辆的技术状况存有异议,拍卖委托双方经商定可委托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车辆进行鉴定评估。

第三十一条拍卖人应于拍卖日7日前发布公告。拍卖公告应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体发布,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拍卖的时间、地点;

二拍卖的车型及数量;

三车辆的展示时间、地点;

四参加拍卖会办理竞买的手续;

五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拍卖人应在拍卖前展示拍卖车辆,并在车辆显著位置张贴《拍卖车辆信息》。车辆的展示时间不得少于2天。

第三十二条进行网上拍卖,应在网上公布车辆的彩色照片和《拍卖车辆信息》,公布时间不得少于7天。

网上拍卖是指二手车拍卖公司利用互联网发布拍卖信息,公布拍卖车辆技术参数和直观,通过网上竞价,网下交接,将二手车转让给超过保留价的最高应价者的经营活动。

网上拍卖过程及手续应与现场拍卖相同。网上拍卖组织者应根据《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有关条款制定网上拍卖规则,竞买人则需要办理网上拍卖竞买手续。

任何个人及未取得二手车拍卖人资质的企业不得开展二手车网上拍卖活动。

第三十三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签署《二手车拍卖成交确认书》。

第三十四条委托人、买受人可与拍卖人约定佣金比例。

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拍卖佣金比例未作约定的,依据《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收取佣金。

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按委托拍卖合同的约定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

第三十五条拍卖人应在拍卖成交且买受人支付车辆全款后,将车辆、随车文件及本规范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交付给买受人,并向买受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如实填写拍卖成交价格。

第五章直接交易

第三十六条二手车直接交易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法定代理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二手车直接交易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

第三十七条二手车直接交易双方或其代理人均应向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提供其合法身份证明,并将车辆及本规范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送交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进行合法性验证。

第三十八条二手车直接交易双方应签订买卖合同,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二手车直接交易的买方按照合同支付车款后,卖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将车辆及本规范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交付买方。

车辆法定证明、凭证齐全合法,并完成交易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如实填写成交价格。

第六章交易市场的服务与管理

第四十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具有必要的配套服务设施和场地,设立车辆展示交易区、交易手续办理区及客户休息区,做到标识明显,环境整洁卫生。交易手续办理区应设立接待窗口,明示各窗口业务受理范围。

第四十一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在交易市场内应设立醒目的公告牌,明示交易服务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客户查询和监督电话号码等内容。

第四十二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制定市场管理规则,对场内的交易活动负有监督、规范和管理责任,保证良好的市场环境和交易秩序。由于管理不当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及时受理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协助客户挽回经济损失,保护消费者权益。

第四十四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在履行其服务、管理职能的同时,可依法收取交易服务和物业等费用。

第四十五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牢固树立为客户服务、为驻场企业服务的意识,加强对所属人员的管理,提高人员素质。二手车交易市场服务、管理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进一步了解,建议您及时寻求太平洋汽车网在线的的帮助。

百万购车补贴

二手车过完户怎么上牌照

二手车交易市场归工商部门管理的。在二手车法律法规中规定交易市场对场内的交易活动负有监督、规范和管理责任,保证良好的市场环境和交易秩序。由于管理不当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交易违法车辆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有了自己的轿车。伴随着车辆的增多,二手车也越来越多。目前来说,二手车市场是极大的,所以加以管理就十分重要了。对于相关的市场管理,出台了具体的管理办法。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营主体发现非法车辆、伪造证照和车牌等违法行为,以及擅自更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和调整里程表等情况,应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并有责任配合调查。由于管理不当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了维护二手车市场的秩序,出台了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文章告诉我们二手车经营采取的是备案制度,相关经营者必须向相关的部门进行备案,条例规定了法律二手车交易的范围、条件、鉴定评估、转移登记等方面的内容。

法律依据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制度。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有关备案情况定期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当为二手车经营主体提供固定场所和设施,并为客户提供办理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的条件。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应当根据客户要求,代办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

二手车转籍电子档案转移流程

二手车过户后上牌首先应当选择二手车进行交易,天地相关的交易协议或者是过户协议,并且办理过户的手续,紧接着就是关于车辆的检测,检测完毕之后选号更换牌照,需要到车管所进行。

二手车应当这样过户上牌:

1、领填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一份;

2、加盖与原注册登记相同的印章,私车须交验车主身份证;

3、到交警支队车管科,登记受理岗交验经办人审核;

4、符合条件的车辆,送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认定;

5、检验合格后,本县市过户或变更的,直接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交费。购买二手车过户后,购买人在车辆管理所受理过户申请之日起一日内就可以领到新的牌照。

6、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过户申请之日起一日内,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所以,购买二手车过户的,购买人在车辆管理所受理过户申请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就可以领取新牌照。

7、当代社会现在人们的经济压力是非常大的,所以有些人可能没有经济能力购买车辆,所以会选择二手车。在二手车购买的过程当中的话,是需要上牌照的,上牌照首先也是需要到车管部门来进行咨询,提出申请,会有车管所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的材料的审核,最终予以确定发放证件,这样就会成功的给车辆上牌照。

法律依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五)养路费缴付凭证;

(六)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七)车辆保险单。

现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申请跨辖区转移登记:

1、对二手车在转入地交易的,可以通过公安交通管理互联网服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提出申请,也可以直接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业务窗口提出申请。

2、对二手车在转出地交易的,可以向转出地车辆管理所业务窗口提出申请。

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确认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对二手车在转入地交易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公安交通管理互联网服务平台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车辆跨辖区转移登记。申请前,应当认真阅读“业务须知”,确认机动车是否符合转入地相关规定,按照提示录入申请信息。

二手车过户程序:

1、前往车管所,或车管所驻二手车交易市场处办理上牌流程。

2、工作人员会对车辆进行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需缴纳拓号费。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

3、查验违章,通过后,持相关的证件和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与过户票到相关的窗口办理,交付原来的车辆手续和车辆号牌、选号、出新的行驶本、税务登记证、新号牌。

法律依据: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第八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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