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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1.凉山州戒毒5年制新规2.2023年购置税最新政策3.山东华岳汽车挂车厂用着怎么样凉山州戒毒5年制新规凉山彝族自治州禁毒条例(2019年1月31日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19年5月23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凉山彝族自治州禁毒条例》的决定(2019年5月23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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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3年购置税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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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戒毒5年制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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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彝族自治州禁毒条例(2019年1月31日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19年5月23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凉山彝族自治州禁毒条例》的决定

(2019年5月23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凉山彝族自治州禁毒条例》,由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

《凉山彝族自治州禁毒条例》已由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31日通过,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5月23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5月30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四川省禁毒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凉山彝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禁毒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目标绩效考核,所需经费列入州、县(市)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三条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禁毒工作负总责。自治州、县(市)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开展本行政区域禁毒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禁毒工作措施和禁毒工作规划、年度工作目标,明确奖惩措施,抓好责任落实;

(二)建立健全禁毒协调合作机制和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制度,协调解决禁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组织宣传禁毒法律、法规、政策,并对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指导、督促本级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禁毒工作职责,对禁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五)建立健全毒情监测评估、预警和毒情通报机制,定期发布毒情形势和变化动态;

(六)组织制定戒毒康复场所等专门场所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

(七)发动社会力量、社会公众参与禁毒斗争,鼓励社会公众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举报违法行为;

(八)完成其他禁毒工作。

禁毒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自治州、县(市)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系统履行禁毒职责的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各级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依法履行禁毒工作职责,各单位之间应当密切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禁毒工作。

公安机关负责毒品查缉、毒品案件侦查、人员查处及强制隔离戒毒后药物维持治疗人员的动态管控、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管理和监督检查、所辖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等工作。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禁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指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戒毒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会同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等部门制定戒毒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对戒毒医疗服务提供指导和支持。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民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符合条件、生活困难的戒毒康复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或者特困人员供养范围,指导基层组织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对戒毒康复人员的就业支持和创业扶持政策,组织开展对戒毒康复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等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负责药物滥用的监测,对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所需药品配制质量、供应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各级人民政府禁毒工作经费保障。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应当结合各自职责协助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社会帮扶、组建禁毒志愿者队伍并开展工作。

禁毒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禁毒工作。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落实禁毒防范措施。

第六条全面构建全社会禁毒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建立政府购买禁毒社会服务工作机制,推动禁毒社会工我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并对其进行指导培训,提供必要工作条件。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资金、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等方式参与禁毒公益事业,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参与禁毒宣传、戒毒康复等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村(居)民委员会结合实际持续开展“无毒乡(镇)”“无毒村(社区)”“无毒家庭”创建活动,推广“ 村(居)委会+协会+家支(族)”等禁毒模式,在村规民约中约定禁毒内容,倡导禁毒、拒毒、防毒。

第七条自治州、县(市)禁毒协会依照章程接受社会捐赠,招募志愿者,开展对群体的慈善救助和形式多样的毒品预防教育活动,协助开展禁毒工作。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应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将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向捐赠人进行反馈。

第八条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加强禁毒专业队伍建设,加大禁毒技术设备、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力度,完善禁毒技术、查验制度和监管制度,加强戒毒康复场所建设,提高缉毒、治毒、禁毒能力。第九条 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从事禁毒、戒毒(康复)工作人员的职业保护,防范、减少职业风险,对禁毒、戒毒(康复)工作中牺牲、伤残的人员及家属进行抚恤和优待。

第二章 毒品预防

第十条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体系,规划建设禁毒宣传教育基地并免费向社会开放,全面开展禁毒常态化教育宣传,实现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全社会覆盖。

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各类媒体开展毒品预防、社会防控帮教、禁种铲毒、打击毒品犯罪等公益宣传,确保禁毒题材节目、文章和公益广告在主流媒体占有适当比例。强化大众传媒、新媒体禁毒社会责任落实,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毒品预防宣传的实效性。

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社区居民、农村村民、外出务工人员、外来务工和居住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家庭应当重视毒品预防教育,增强禁毒意识。未成年人的父母、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毒品危害和药物滥用危害教育,关注其社会交往,防止其出现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自治州、县(市)禁毒委员会应当指导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编撰符合自治州、县(市)实际的彝汉、藏汉等“双语”毒品预防教育资料。

自治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州、县(市)两级毒品预防教育师资库,组织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师资轮训,指导督促学校落实相关毒品预防教育教学任务。

自治州内的学校应当设立毒品危害和禁毒预防教育场所,将青少年禁毒防艾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小学每学期安排的毒品预防教育课程不得少于4课时,初中、高中及中专、高等院校不得少于6课时。毒品预防教育课程内容应当纳入相应的考试。

学校应当加强在校学生和教师、职工的毒品预防教育管理,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配合公安机关和学生家长开展帮教工作。

第十三条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以及网络、通信行业、公共显示屏等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刊登、播放禁毒公益广告和专题节目,面向社会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第十四条公路、铁路、航空等交通运输经营单位及有关站(场)应当向旅客开展禁毒宣传,在公共场所显要位置或者公告栏告知帮助他人携带物品应当注意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娱乐场所和宾馆、旅店等经营服务单位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落实禁毒防范措施。在显要位置张贴或者摆放禁毒警示标志、禁毒宣传品,公布举报电话,有条件的还应当播放禁毒宣传视频,在电子设备上设置禁毒警示界面。

第三章 毒品管制及群体管控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可以在机场、车站、码头以及其他重点区域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主要交通要道、其他通道设置毒品查缉点,对来往人员及其携带的物品、货物以及交通工具等开展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检查。

公安机关进行毒品检查时,应当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提高检查效率。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七条禁止非法种植**、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严禁在销售的食品、饮料中添加**壳(籽、苗)等毒品原植物。

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铲除。任何单位、组织或者公民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铲除。

第十八条对易制毒化学品和精神类药品、品实行信息化管理、分类管理、审核审批和流失追溯制度。

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和精神类药品、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各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从事药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经营。出售易制毒药品时必须登记买受人身份证及出售时间、数量、买受人用途等信息,并保存相关信息二年以上。

第十九条邮政、快递、物流等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寄递实名登记、收寄验视、信息保存以及从业人员的禁毒培训等管理制度,发现客户委托运输、寄递疑似毒品或者非法委托运输、寄递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停止运输、寄递,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邮政、快递、物流等经营单位应当保存相关信息一年以上。

第二十条自治州内从事汽车租赁行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运营车辆安装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应当如实登记承租人的详细信息,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发现承租人利用租赁汽车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配合调查取证。

从事二手车交易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如实登记买卖双方人员信息,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买受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通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管理,发现利用网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金融机构在日常监测中发现涉嫌毒品违法犯罪的资金流动情况的,应当及时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二条曾犯有贩卖、运输毒品罪或者曾因吸食、注射毒品被强制戒毒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娱乐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发现其场所内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调查取证。

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出租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如实登记承租人及常住人的个人信息。发现利用出租屋进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旅馆、娱乐场所对发生行为未尽到法定义务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三条禁止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船舶、轨道交通工具、航空器等。

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交通运输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驾驶人员的日常管理,发现驾驶人员有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其驾驶行为,调离驾驶岗位,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船舶、轨道交通工具、航空器行为,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其已经取得的相关驾驶证照应当依法注销。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现从业人员有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五条自治州建立人员信息化管控平台和数据库,对人员分类分级实行信息化动态管控。

对戒断三年未复吸人员,公安机关不再实行动态管控,由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定期随访、帮扶,防止其复吸。

第二十六条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加强与外出务工人员集中流入地政府相关部门的协作,延伸对外出务工人员的集中服务管理,做好禁毒宣传和就业帮扶,防止外出务工人员参与违法犯罪。

第二十七条自治州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家庭未成年学生实行寄宿制教育。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责令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

第二十八条对携带婴幼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办案机关应当将相关情况书面通知嫌疑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积极协助该婴幼儿的法定监护人或者指定监护人在五日内将该婴幼儿接回,并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对哺乳的婴儿,应在哺乳期满后五日内接回。

无法落实法定监护人的,由民政部门社会福利院或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暂为代养,所需资金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应当协助做好安置的衔接工作。

第四章 戒毒康复与管理服务

第二十九条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置戒毒康复场所。戒毒康复场所对戒毒康复人员自愿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心理矫正等进行管理和服务,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和生活保障。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不具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条件的,经当事人同意,可以在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合规设置的戒毒康复场所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

自愿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可以自愿与戒毒康复场所签订协议,到戒毒康复场所戒毒康复、生活和劳动。

依法可以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经本人自愿申请,可以到戒毒康复场所戒毒康复、生活和劳动。

戒毒康复场所应当设立专门的戒毒医疗机构,配备相应的医疗工作人员。

第三十条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戒毒康复场所内提供就业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医疗健康、民政救助等服务。

戒毒康复场所内的农村籍戒毒康复人员,户籍所在地的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他的法定权利依法予以保留。

第三十一条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谁设立、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为戒毒康复场所和其他社区戒毒康复场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安排专项经费,必要时也可通过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禁毒社会工我,承担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保障工作开展。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实施本辖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制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计划,落实相关措施。

公安、司法行政、卫生健康、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指导、支持、协助、参与相关工作。

第三十二条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收治戒毒人员,应当对其身体进行检查;除因病情、伤情危及生命,需要立即送医疗机构救治或者日常生活不能自理的外,应当依法收治。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患严重疾病,不出所治疗可能危及生命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主管机关批准,并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备案,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允许其所外就医。所外就医的费用由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本人承担。

第三十三条成瘾人员应当接受戒毒康复治疗。

戒毒医疗机构可以为成瘾人员提供医学评估和医学干预。

第三十四条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被依法拘留、逮捕的,社区戒毒康复中止,由羁押场所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被释放后继续接受社区戒毒康复。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社区戒毒康复终止。

第三十五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依法拘留、逮捕,在监管场所、羁押场所经过必要戒毒治疗的,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连续计算;刑罚执行完毕时、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时或者释放时强制隔离戒毒尚未期满的,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第三十六条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建立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后续跟踪管控机制,实行分级分类管控。

第三十七条积极研究药物替代戒毒方式方法,提升戒毒成功率。对符合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条件的戒毒人员,经本人申请,可以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所需费用采取自费、激励补偿和政府扶持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八条戒毒康复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人员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强制隔离戒毒期间的戒毒治疗、心理康复、生活保障等,符合条件的应当纳入相应的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

第三十九条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各类戒毒康复机构应当强化对戒毒康复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供就业信息,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和扶持毒瘾戒断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帮助其恢复生产生活能力,回归社会。

第四十条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档案、信息管理,对其中的未成年人档案予以封存。

除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外,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档案、信息,不得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档案、信息情况予以保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禁毒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原2001年3月25日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2001年5月25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凉山彝族自治州施行〈四川省禁毒条例〉补充规定》同时废止。

2023年购置税最新政策

对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儿童购票有新规;浙江通过立法减少“灰色地带”,让辅警履职更有底气;浙江试行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月起,一批新规开始影响你我的生活。

《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施行

长期以来,辅警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是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厘清了辅警的职责权限,建立了辅警履职的“正负面清单”,通过立法减少“灰色地带”,让辅警履职更有底气。《条例》明确,辅警要在公安机关的安排或者人民警察的指挥和带领下履行职责,履职行为受法律保护,后果由所属公安机关承担。同时划出红线,明确辅警不得进行案件调查取证、出具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得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不得保管武器和警械等岗位禁止性的规定。

试行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

为落实女职工生育成本分担机制,浙江印发《关于试行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通知》的适用对象及条件:2022年6月7日起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为其落实浙江产假政策(一孩158天,二孩、三孩各188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属地管理,先缴后补”方式,补贴标准为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企业按规定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可在补缴后申请。

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浙江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支付政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逐步统一全省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支持离休干部等特殊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直接结算,各地可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基础上合理配置,确保相关待遇不下降。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

结合浙江卫生健康领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数字化改革等要求,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制度,推进高质量发展,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于2023年1月9日起施行。

《实施意见》明确要稳步扩大家庭医生队伍。家庭医生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的全科医生为主,鼓励经全科医学相关培训合格的其他类别临床医师(含中医类别)、乡村医生及退休临床医师加入家庭医生队伍,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开展签约服务。提供居家医疗卫生服务。对行动不便、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残疾人、失独家庭老年人等确有需求的人群,签约医生及团队要结合实际提供上门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健康指导和家庭病床等服务。

进一步优化商品房预售管理服务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商品房预售管理服务的通知》,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通知》明确,各地要加强对住宅用地或商务金融用地项目的商品房预售管理。对不符合商品房预售许可或备案条件的工业地产等项目,不得批准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现售备案。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和工程形象进度要求,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幢(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住房供应不足的地区,要建立健全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绿色通道,提高行政办事效率,支持具备预售条件的商品住房项目尽快办理预售许可。

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有奖励,最高10万元

《浙江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本省行政区域内欺取、套取或挪用贪占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给予奖励。举报奖励金额根据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所造成的社会保险基金损失金额确定,具体奖励标准为:

查实金额不满2000元的,奖励200元;

查实金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20000元的,奖励500元;

查实金额在20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奖励1000元;

查实金额在50000元以上、不满70000元的,奖励2000元;

查实金额在70000元以上、不满100000元的,奖励3000元;

查实金额在100000元以上的,按查证属实金额的5%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00元。

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2023年1月8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强化车票实名制管理,儿童购票需注意这些

交通运输部公布新修订的《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办法》进一步明确所有铁路旅客列车和车站实行车票实名制管理。新《规程》明确,实行车票实名制的,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儿童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的儿童,应当购买全价票。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以免费携带一名未满6周岁且不单独占用席位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时,超过人数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

2023年起取消就业报到证

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稳妥有序推动取消就业报到证。

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从2023年起,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

2023年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

移动智能终端中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预置应用软件均可卸载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通告》指出,生产企业应确保移动智能终端中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预置应用软件均可卸载,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载方式供用户选择。针对移动智能终端预置APP能否卸载作出具体细化规定,即不可卸载的APP应限于系统设置、多媒体摄录、接打电话、应用商店等少数基本功能软件。

2023年起限制个人一年内出售二手车数量

商务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奖励金额最高20万元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制定了《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奖励办法》明确把针对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纳入奖励范围,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规定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同时将奖励金额上限由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并设置了最低200元的奖励金额下限,充分发挥奖励激励作用,积极鼓励、引导群众参与社会监督。

这些职业资格考试单独划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执业药师、通信(初、中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中、高级)、社会工作者(初、中、高级)、经济(初、中、高级)、卫生(初、中级)、审计(初、中、高级)、统计(初、中、高级)、银行业专业人员(初、中级)、翻译专业资格(二、三级)等10项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西藏自治区、四省涉藏州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疆四地州、甘肃临夏州、四川凉山州、乐山市峨边县、马边县及金口河区单独划线。出版(初、中级)职业资格考试针对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工作的人员单独划线。

新修订的体育法来了,优先发展青少年和学校体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由十三届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体育法》 明确国家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公民参加健身活动;将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明确要求学校必须开齐开足体育课,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明确了国家发展体育产业的基本立场和具体措施,在总则中规定国家支持体育产业发展;明确国家建立体育仲裁制度,及时、公正解决体育纠纷等。

山东华岳汽车挂车厂用着怎么样

以前梁山好汉云集,一部《水浒传》名扬天下;如今梁山河海密布,专用车享誉九州。

30多年来,在梁山这片古老、美丽、充满活力的土地上,梁山县委、县政府坚定不移地坚持“工业立县、工业富县、科技兴县”的方针,认真实施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以“创新、创造、品牌”为重点,以“专、精、特、新”为主线,全力推进专用汽车产业专业化。

目前,梁山县已被命名为中国专用汽车产业基地、中国二手商用车交易基地、山东省首批专用汽车产业集群、山东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创建试点示范单位、国家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建设单位、国家火炬专用汽车特色产业基地、省级出口专用汽车及零部件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为促进梁山专用汽车产业不断发展,山东省政府形成了《促进梁山专用汽车产业发展专题会议纪要》,济宁市政府专门制定了《关于支持梁山专用汽车产业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梁山县积极抢抓机遇,编制了《梁山专用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和《山东(梁山)专用汽车产业园概念性规划》,分别编制了重点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出台了促进专用汽车产业升级快速发展的意见,制定了《凉山专用汽车产业升级版行动计划》和《凉山专用汽车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认定了20家骨干企业和20家科技创新企业,近两年兑现企业财政奖励3000多万元。企业组织了跨境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现代企业管理、中国制造2025、GB1589、GB7258等强化培训。

加强行业规范和监管,强化行业自律,搭建服务平台。自2005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了十三届专用汽车展览会,现已成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主办的最具影响力的专用汽车展览会。梁山国际会展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梁山专用汽车及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济宁汽车职业学院、专家公寓、蓝领公寓、高标准精品汽车产业园、精品零部件产业园、解放路扩能升级将极大提升产业市场竞争力。

集群效应显著增强。

梁山县先后投资10亿元,规划建设50平方公里专用汽车产业园,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入园,吸引企业入园集聚发展。目前,CIMC东岳、通亚、华宇、盛润、阳佳、飞驰等96家骨干专用汽车企业已进入国家公告目录,形成了年产30万辆专用汽车的生产能力。产品已覆盖交通、工程、市政及各种专用汽车1300多个品种、3100个型号。

全县拥有“中国驰名商标”3家,“山东省著名商标”12家,“山东省著名商标”12家,“山东省著名服务品牌”1家,国际注册马德里商标4个。

产业链日臻完善。

围绕专用汽车产业发展,梁山县先后引进建设了太岳弹簧、金盛车桥、李绅汽配、江铃华岳、渐康汽配、顺安达汽车科技、正阳机械、水泊焊割等大型专用汽车零配件及工装设备生产项目。

目前,全县零配件生产企业发展到360多家,形成了年产汽车零配件1600万件(套)的生产能力,本地配套率达55%,已遍布全国各地,并出口中东、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一汽、东风、中国重汽、陕汽等国内卡车生产企业相继在凉山设立办事处、代理处、4S店或中转站,年销量近万辆。每年有超过40,000辆二手车交易。

“互联网”被广泛使用。

梁山县积极鼓励企业运用互联网思维,推动行业整体运营进入“互联网”时代。

目前,凉山专用汽车企业已与“好产品山东”、阿里巴巴、腾讯、百度、Google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并成功实现线上运营。

梁山铁牛养车是一个整合拖车行业供应链的电商平台。华通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发的蜗牛卡车是面向全国的二手商用车APP应用平台。挂卡网、车聚、拖车家等数十个互联网操作系统,极大地推动了全县专用汽车行业O2O电子商务和手机客户端综合服务的实现。

国际贸易更加成熟。

梁山专用汽车产业在推进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协调国内外市场。充分利用“”国家战略行动带来的重大机遇,坚持“走出去”的长远战略,打破“梁山专车”高端发展,构建双核驱动新格局。

目前,梁山县70多家企业的产品已进入国际市场,远销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蒙古、中东、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

县政府非常重视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2016年9月底的德国汉诺威商用车展上,梁山县专用汽车首次登上国际舞台。华宇集团新型铝合金粉末车、盛润新型铝合金罐车、飞驰公司自动链条自卸车、太岳钢板弹簧、李绅刹车片、水泊焊割等公司产品群亮相,在国际舞台上展示了“梁山制造”品牌,为拓宽国内外市场份额、向国外发展迈出了一步。

2017年9月,山东检验检疫局批准梁山为出口专用汽车及零部件质量安全省级示范区。梁山县抓住机遇,顺势而为。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产品质量不断提升,外贸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市场多元化逐步形成,拉动作用日益凸显。今年4月,国家出口专用汽车及零部件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初试。6月1日,国家标准法律中心副主任王立洲到凉山考察,初步决定在凉山建立“专用汽车及零部件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估基地”。

在今年9月即将举行的汉诺威车展上,梁山县将继续组织阳佳汽车、飞驰汽车、聚源科技、水泊焊割、太岳钢板弹簧、李绅刹车片、赛强机械等企业组团参展,进一步拓展国内外市场。

新旧动能转换扎实推进。

单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专用车行业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科学推进专用车行业新旧动能转换,努力催生一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实现工业智能化、智能产业化、产业融合和“梁山制造”高端品牌,打造新旧动能引擎。

车辆:大力推广智能化、轻量化和新能源技术,专做传统运输半挂车,在新型厢式货车、快递物流车、冷藏车等特种运输车辆上实现新发展,在市政环卫、工程抢险、特种作业、房车等特种车辆上实现新突破。推动通亚新厂建设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样板,加快圣润智能加油机生产线项目建设。全面深化与新能源主机厂合作,实现新能源专用车新突破。

零部件:依托产业优势,招商引资引进高端零部件项目。规划零配件产业园,规范零配件产业,帮助高端零配件孵化,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太岳弹簧、渐康制动器等隐形冠军企业。推进金盛车桥机器人焊接工作站、正阳科技铸造产业园等项目建设。重点培养李绅制动器、高芬车桥、江铃华岳、博通铝业等企业,提高智能制造水平和创新能力,成为全国知名品牌。

高端装备:依托水泊焊割等企业,加快高端装备创新发展,积极发展焊接机器人、切割机器人等智能生产项目,推动水泊焊割建设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线示范企业。引进关键技术和核心部件,提高综合集成和工业装备水平。

商用二手车:依托华通公司建设商用车循环经济园区计划,加强与一汽、东风、中国重汽、陕汽等重卡企业合作,加快产业整合,稳步提升二手车检测、交易、置换、金融等业务。打造品牌知名度和售后服务体系,二手车年交易规模稳步提升。发布商用车残值率“梁山指数”,提升其在商业二手车行业的影响力。

传承英雄荣耀,展现事业宏图。凉山专用汽车产业历经沧桑,历经激情燃烧,正展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强劲的竞争力和卓越的创造力,续写着新的更加辉煌的传奇!(刘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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